各有关学院/部门:
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,特做出如下工作安排。
一、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日程安排
工作阶段 | 时间节点 | 工作内容 | 责任部门 |
第一阶段 (启动申报、确定选题) | 2022年9-10月 | 人文社科处启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,结合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开题,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拟申报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申报人进行选题指导。 | 人文社科处各学院 |
2022年11月-12月上旬 | 各学院组织选题论证会2-3次,提交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材料,向人文社科处提交2023年度项目申报初步名单; 人文社科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2-3轮选题辅导; 人文社科处组织专家对选题进行论证,经过论证后的选题方可申报。 | ||
第二阶段 (集中撰写、专家辅导、修改完善) | 2022年12月中下旬 | 围绕申报指南(一般12月中下旬出来),申报人进一步优化选题并撰写申报书; 学院组织专家(会评专家或函评专家)辅导申报书撰写2轮以上。 | 各学院 |
2023年1月-2月上旬 | 各学院组织申报人集中办公撰写申报书; 人文社科处成立校内辅导专家小组,对申报教师进行一对一辅导。 | 各学院 人文社科处 | |
2023年2月中下旬 | 人文社科处组织校外专家(会评专家或函评专家)进行2轮以上指导。 | 各学院 人文社科处 | |
第三阶段 (形式审查、定稿、提交) | 2023年2月28日左右 | 人文社科处按项目申报要求组织形式审查;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名单;组织上报。 | 各学院 人文社科处 |
二、各阶段具体工作部署要求
(一)选题论证阶段
1、要高度重视选题。根据二十大工作报告、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、相关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,围绕“四个面向”,结合自身研究优势与基础,确定并凝练选题。(11月15日前)。
2、相关学院组织2-3次选题论证会。各学院按照要求,邀请校内校外专家,对选题进行充分研讨与论证,人文社科处将全程参与。(11月16日—11月30日)。
3、人文社科处将根据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材料,组织2-3轮校内外专家对选题进行集中论证,进行针对性指导。未通过学校选题论证的申报书不予上报。(11月15日-12月15日)。
(二)申报书撰写阶段
1、相关学院组织教师尽早启动申报书撰写工作,建议做好如下工作:(1)研究近3年本学科的项目指南和最后立项题目,以发现申报指南和立项题目之间的规律;(2)研究近3年本学科方向立项情况,分析课题名称,查询了解立项者申报的前期研究基础;(3)进一步研究2022年度的国家社科基金结项信息,因刚结题者多数都会申报2023年项目,了解竞争对手可能申报的选题。(4)阅读大量中外相关文献,为写好申请书“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”做足准备;(5)结合申报书模板,了解申请书撰写规范与要求等,避免申请书撰写表述时出现常识性错误。(11-12月上旬)。
2、相关学院要组织2-3次校外专家申报书辅导论证会。建议所请专家应是国家社科基金会评专家或函评专家。根据学科方向,论证会要一对一现场指导并反馈具体意见。通过校外专家审查,形成学院内部排序名单,同时科研秘书将申报人修改完善的申报书、活页及学院排序表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处(电子邮箱rwskc@just.edu.cn),申报书及活页纸质版各一份于1月5日前交至人文社科处。(12月中下旬)。
3、相关学院可组织申请教师集中办公,集中精力撰写完善申请书,并提供条件保障。(2023年1月)。
4、人文社科处继续成立校内辅导专家小组,对申报教师进行一对一辅导。(2023年1月中旬)。
5、人文社科处组织校外专家进行2-3轮申报书的指导与评审。结合学院专家评价意见确定上报名单。部分较为优秀的申报项目将推荐申报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。(2023年1月-2月)。
(三)定稿提交阶段
1、相关学院组织申请人根据专家指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,并开展形式审查,定稿后提交上报材料。(2023年2月下旬,一般为开学前一周)。
2、人文社科处进行形式审查、报送上级部门。(2023年2月28日左右)。
注:上述时间点的安排可能会根据《2023年申报指南》的发布时间进行调整,如有变化,将另行通知。
人文社科处
2022年11月6日